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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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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