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遗失物与遗忘物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侵占遗失物与遗忘物的区别是: 1、侵占遗失物往往是无意识的,而遗忘物均是有意识地将物放置于某地; 2、遗失物为占有—无人占有模式,而遗忘物采取占有—占有模式; 3、遗失物的拾得人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而遗忘物的拾得人或发现人不享有。 一、处分遗失物的基本规则是什么 处分遗失物的基本规则: 1、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3、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按侵权行为处理。 4、如果遗失物通过转让为他人占有时,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如果受让人通过拍卖或向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支付的费用。 二、霸占他人财物不还怎么处理 非法占有他人财务到一定金额就可以构成侵占罪,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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