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修复后的车辆仍有赔偿余地,但赔偿金额应当基于修复前的损害程度。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七十一条:消费者收到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可以要求修理、重作、换货、退货,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五条:损害程度未确定的,可以适当提高损害赔偿的数额。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机动车需要进行修理的,车辆维修费应当根据维修前车辆的损害程度、修理后车辆的价值损失和维修费三者综合情况确定。 修复后的车辆虽然已经能够正常行驶,但其价值和使用寿命均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因此,在确定赔偿金额时,需要考虑修复前的损害程度以及修复后的价值损失和维修费等因素。如果对修复前的损害程度存在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鉴定或者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