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表格要求就可以了。公司的合同履行范围是合同销售、采购、工人雇佣、保险等以及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信件、文件、电报等全部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所有合同有关部门、人员应本着“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确保履行合同。未经审查部门同意,任何个人或部门都不得消极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