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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收房后发现质量问题该修复费用该谁承担?
释义
    近些年的城市化进程,大量的农村人涌入城市买房置业,安家落户。
    期房成了很多人的首选,一套房动辄上百万、上千万,顺利交付时都会有验收这个环节,一般人就是走个流程,收房完事,那么对于非房屋质量鉴定专业人士的我们,如果在收房后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是不是就没有只能自己承担后果了呢?
    答案是不一定,最高院明确,开发商对出售房屋的质量瑕疵具有担保责任。
    本案是购房后无法正常用电,买受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案情:
    张三购买期房一套,入住后发现房屋负一层所有电源插座无法使用,一经合闸,全单元总闸跳闸。张三多次联系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未果。为此,张三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承担电路修缮费用。开发商辩称,房屋已经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不认可工程质量有问题,不同意张三的诉讼请求。案件审理中,张三申请对房屋用电无法正常使用的具体原因、修复方案及修复费用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认为电路无法正常使用的原因为地下一层插座线路之间存在短路,两种修复方案。
    方案一是恢复原状修复(费用为3万元),方案二是明敷设修复(费用为5000元)。
    审理结果:
    法院认为,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对其交付的房屋应当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屋应当及时予以修复。本案出现质量问题的电路系统虽然不属于房屋主体结构,但仍然是房屋整体的组成部分。虽然房屋整体通过竣工验收,但并不影响开发商对经过鉴定确认存在的问题承担修复责任。综合考虑该质量问题的起因、持续时间开发商解决问题的态度以及后续使用问题,最终判决开发商按照方案一的费用标准承担修缮费用,并且承担房屋鉴定费用。
    开发商虽然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对强势方,但依然保障房屋的品质,注重诚信,构建和谐的房地产市场环境。对于购房者,在出现房屋质量问题时,也要勇于维权、合法维权,最大限度保证自身合法权益。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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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