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转租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转租的注意事项如下: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一、房屋转租的程序如下: 1、原承租人取得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将其原出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再出租; 2、原承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转租合同; 3、将转租合同和原房屋租赁证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 4、领取经注记盖章的原房屋租赁证,缴纳有关税费。 二、房屋转租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 2、承租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转租合同; 4、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材料。 总之,有些租客租到房屋后会将其转租,在房东同意下是可以的。如房东和租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则作为附属合同的转租合同也要解除。租客应当和次承租人说明情况。如租客未经许可将房屋出租,房东可以终止房屋租赁,并追究租客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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