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聊城货车通行证网上办理 |
释义 | 1、办理货车市区《长期通行证》申请人可登陆“山东政务服务网(聊城市)”,注册用户账号后,访问首页中“车辆市区通行证”栏目。 2、在打开页面中选取“我要申请”,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车辆行驶证信息,经后台审批人员审批后,生成“二维码”电子通行证, 3、申请人在“我的办件”栏目中可查看办理进度, 4、申请办结后可自行下载并打印“二维码”电子通行证放置在车辆前挡明显位置处,以备查验,即可上路通行。 5、车辆办理市区通行证的有关信息将即时推送到交警查验系统。 提交材料 1、临时通行证:在“交管12123”APP办理的,不需另外提交材料;在“聊城公安”微信公众号、“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和线下办理的,需提供车辆审验期内的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2、长期通行证:非东昌府区、市属开发区居住的,需提供在市区四环以内的营业执照、房产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其中之一能够证明需要在市区长期活动的材料;在“聊城公安”微信公众号、“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和线下办理的,还需提供车辆审验期内的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法》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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