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赔偿。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因一方家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因为夫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在起诉离婚时,有权要求有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因一方家暴离婚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家暴离婚后,被家暴方可以请求赔偿吗 被家暴方在离婚后是可以请求赔偿的 被家暴方作为受害方和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这一损害赔偿既可以包括精神上的也可以包括物质上的。受害者有权请求施暴者给与其一定的赔偿来弥补自己受到的伤害。夫妻之间应当互敬互爱、和睦相处,家庭暴力往往是离婚重要诱因。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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