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民事案件没有 证据 能 立案 。符合下列条件的,就予以立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 请求、事实和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由人民法院 管辖 。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 起诉状 ,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客观: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