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应遵守哪些规定 |
释义 |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除被剥夺的权利外,如果没有被同时判处其他刑罚的,可以正常行使其他的权利,享有其他的正常的人身自由。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安部制定的有关规定; 2、不得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不得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4、不得享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5、不得享有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6、遵守公安机关制定的具体监督管理措施。 7、其他需要遵守的规定。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 一、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享有什么权利? 被人民法院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所不享有的政治权利的类型主要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二、剥夺政治权利终生是什么意思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顾名思义,是指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直到这个人死亡为止。 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八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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