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过户延期可以吗 |
释义 | 二手房延期过户需公证,过户需双方及配偶到场,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网签合同、资金监管协议、房产证原件,缴纳税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保护房地产权益,禁止侵犯。 法律分析 二手房能延期过户,可以公证,在合同中约定延期过户时间。 过户时交易双方及其排偶均要到场,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网签合同、资金监管协议、房产证原件,按照规定缴纳税费。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拓展延伸 二手房交易中的过户延期规定是什么? 二手房交易中的过户延期规定是根据当地法律和相关政策来确定的。在某些地区,买卖双方可以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延长过户的时间。通常情况下,过户延期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双方达成一致、支付一定的延期费用等。此外,还需要注意,过户延期可能会影响相关税费和贷款等事项,因此建议在决定延期前咨询专业律师或房地产经纪人的意见。最重要的是确保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并与对方保持良好的沟通,以确保顺利完成二手房交易。 结语 在二手房交易中,延期过户是一种常见的做法,可以通过公证和合同约定来实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过户时需要双方及其配偶亲自到场,并携带相关证件和文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过户延期的具体规定因地而异,可以根据当地法律和政策来确定。在决定延期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房地产经纪人的意见,以确保遵守法律规定并顺利完成交易。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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