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保险合同解除后我能否获得部分保费退还?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在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人已收取的保险费,应当扣除已经发生的风险费用、管理费用和合理的佣金后退还。但是,如果保险合同中约定了保险费的计算方法和退保规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人已收取的保险费,应当扣除已经发生的风险费用、管理费用和合理的佣金后退还。 2. 《保险法》第二十一条: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应当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应当向保险人支付已经发生并由被保险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和分析,如果保险合同未约定保费的计算方法和退保规定,则可按照《保险法》有关规定进行退还;若有特殊约定,则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已经发生的风险费用是不能退还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