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如下: 1、重婚:明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在生效婚姻关系未解除的情况下,与他人再次结婚; 2、近亲结婚:禁止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兄妹等近亲结婚; 3、虐待家庭成员:禁止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拒不扶养等行为; 4、贩卖人口、拐卖妇女儿童等非法行为:禁止婚姻家庭成员从事非法拐卖、贩卖、收买、运输妇女儿童等行为; 5、游荡和赌博:禁止家庭成员游荡、赌博等行为。 违反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如下: 1、重婚:已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同居; 2、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实施暴力、侮辱、威胁等行为; 3、谋杀、伤害家庭成员:故意伤害、杀害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对未成年子女实施虐待、遗弃等行为; 5、侵占家庭共同财产: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个人消费或擅自处置、转移; 6、纵容家庭成员危害社会:纵容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进行危害社会的行为。 综上所述,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规定。这些规定的制定目的是为了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家庭成员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