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遭遇家庭暴力要如何处理 |
释义 | 遭遇家庭暴力的,被施暴的一方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被施暴人也可以直接报警处理,警方会对施暴者予以制止,并根据情况给予施暴者治安处罚。 如果有必要的被施暴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如果被施暴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村委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一、家暴能判几年 实施家庭暴力,受害方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求助,要求对施暴者者进行劝阻或调解。如果施暴者不同意调解,另一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家暴导致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造成受害人轻伤结果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因家庭琐事引起的伤害案件,虽然行为人给被害人所造成的损伤已经达到轻伤程度,但是行为人确有悔改表现,而且当事人双方自愿和解,已就损害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并已给付,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如果家暴行为造成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得到家暴要怎么维权 遭受家暴可以向妇联或妇女公益组织等求助,或者拨打“110”报警,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施暴方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罚款、拘留。 对于已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妇女可以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对于暴力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对于被害人因受强制、被恐吓等原因不能告诉或者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代为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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