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这并不是说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具体退出方式。 一、公司股东中途退股怎样处理 公司股东中途退股处理方式: 1、找到过去签订的股东合作协议书和公司章程; 2、召开股东大会,按照流程讨论退出; 3、必须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不得恶意退股; 4、进行资产负债清算,分摊负债; 5、合理安排退股的股份交接; 6、到工商局调整股东组成; 7、股东退股,要降低影响。 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社员地位的制度。 二、在哪些情况下股东可以退出本公司 存在如下情况的,股东可以退出公司: 1、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2、法律规定的退股情形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3、公司解散后,股东可以在公司债务清偿后分配公司财产,公司办理注销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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