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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程序如何办理
释义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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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4: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