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奶奶有孙子的抚养权吗 |
释义 | 只有在孙子父母双亡或者父母皆无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奶奶才有孩子的抚养权。并且如果满足前面的条件,但是奶奶没有抚养能力,也是不能获得孙子抚养权的。 一、儿子死亡,公公婆婆如何争取孙子抚养权 儿子死亡,如果儿媳没有死亡并不愿意放弃抚养权,公公婆婆基本上是不能够争取孙子的抚养权的。因为我国民法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的抚养权是第一顺位抚养权,而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的抚养权,属于第二顺位抚养权,只有儿媳死亡或无力抚养,才可以由爷爷奶奶抚养。如果可以证明儿媳无力抚养,可以争取到抚养权。 二、离婚子女抚养权争取应准备哪些证据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子女抚养权的争取需要以下证据: 1、夫妻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证明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 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3、夫妻双方父母的基本条件取证现在很多夫妻都有自己的职业,所以孩子更多是由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带; 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4、孩子的意见如果是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三、夫妻离婚后父亲有探视权吗 夫妻离婚后父亲有探视权。探视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我国《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按照《民法典》规定,“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实施,其他人不享有此权利,也不能代替行使。 故,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探望权是子女父母双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及于孩子的祖父母等近亲属,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爷爷奶奶探望孙子是人之常情,但需在直接抚养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允许下进行,如果在不允许的情况下坚持探望孩子则侵犯了监护人的监护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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