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票据债务人指依据票据行为而应承担或担保票据权利的人,是在票据上签章的人。票据债务人分为主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主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次债务人有象为票据作担保保证人,背书转让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条: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