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提醒单,是交通协管员履行劝阻、报告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行为工作的文书,交通协管员通过粘贴“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提醒单”,告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其不按规定停放机动车的行为已影响道路交通秩序,书面劝阻提醒其及时驶离,并书面宣传交通安全,同时将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的客观事实向交通警察报告,经民警认定为交通违法的,再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50元罚款,不记分;造成交通事故的,处200元,不记分。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150元罚款,不记分;造成交通事故的,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