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和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
释义 | 工厂不跟工人签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可以要求工厂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一、工厂拆迁工人怎么办 工厂拆迁工人可以获得补偿。如果工厂搬迁,工人所在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其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工人在该厂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向工人支付。六个月以上不够一年的,按照一年进行计算;不够六个月的,向工人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二、郑州市企业拆迁员工补偿标准 郑州市企业拆迁员工补偿标准一般以经济补偿为准。补偿标准按工人在工厂工作的年限而定。每工作满一年就对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工人工作在六个月以上但是不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而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标准。如果工厂因为拆迁而解除了员工的劳动合同,员工可以此要求工厂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工地拆迁了对私人工人有补偿吗 如果工厂需要拆迁,工人愿意随工厂搬家,应该给他们安置费。如果工人不愿意搬走,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工厂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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