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 定金和订金区别如下: 1、两者性质不同,定金是法律概念,而订金一般是习惯性用语; 2、两者功能不同,定金可以通过“定金罚则”对债的成立和履行提供担保;而订金只具有预付款的性质; 3、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交付定金后,如定金的给付方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生效后拒绝履行合同,则无权力要求返还定金;而订金,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的,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的事先约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约定,则从其约定,如果无约定的,则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是预付款; 4、两者数额限制不同,一般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可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而对订金的数额,法律未限制,完全是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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