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盲人犯罪的量刑标准 |
释义 | 盲人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现行《刑法》第19条规定,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盲人犯罪是指丧失视觉的人构成的犯罪。丧失视觉的人即盲人有先天和后天之分,后天丧失视觉可以是由疾病、伤害、用药不当等原因造成。下面由编辑在本文一一介绍。盲人犯罪的量刑中国刑法基于盲人因视觉丧失而往往影响其责任能力的实际情况,对盲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的,规定了与聋哑人犯罪相同的刑事责任原则,即盲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原则上作为限制责任能力人犯罪看待,一般要减轻其刑事责任,予以从宽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极少数责任能力完备且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犯罪盲人,才可以不予以从宽处罚。刑法的这条规定主要探讨的是生理因素对刑事责任的影响。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前提。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虽然其生理有严重缺陷,但可能其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并未丧失,其实施犯罪行为也是在自己意志的控制下实施的,具有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所以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其次,对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是否从宽要根据案件情况具体判断。具体来说,对于聋哑人、盲人犯罪的,原则上应当从宽处罚,只是对于少数知识和智力水平不低于正常人、犯罪时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才可以考虑不予以从宽处罚,其中对于不但刑事责任能力完备,而且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和后果非常严重的聋哑人犯罪分子,尤应坚决不予从宽处罚。对于应当从宽处罚的聋哑人、盲人犯罪案件,应当根据行为人犯罪时刑事责任能力的减弱程度,并考察犯罪时性质和危害程度,具体决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相关知识延伸:根据《刑法》第18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之所以规定对盲人犯罪、聋哑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主要是考虑视觉等重要功能的丧失会导致人的认知、交流等能力下降,不能正常融入社会生活,其辨认自身行为性质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也弱于常人,故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可以从宽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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