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假从第几个月开始休? |
释义 | 律师解答: 产假是指女职工因生育需要休息的时间,最长可休息180天。具体来说,产假通常从预产期前28天开始休息,也就是距离预产期还有4周左右。这是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所确定的。此外,如果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出现了身体不适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前休假,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在享受产假期间,女职工可以获得基本工资待遇,并且在一定范围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同时,在享受相关权益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 除了产假外,女职工还可以享受哺乳假、陪护假等相关权益。哺乳假一般为每日1小时,直至婴儿满1周岁;陪护假为男方职工在妻子生育时享受的带薪休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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