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房子应该怎么分的 |
释义 |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2、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3、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如何认定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对于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以及如何进行分割,主要是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来判断和处理: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并取得房屋产权,因为房屋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取得,因此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该房屋是婚前财产。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4.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对这种情况,如果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另一方的前提下,只能是认定为房产证上的一方人的婚前个人财产。 二、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买房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并且婚前个人财产并不因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按揭房产由一方在婚前进行了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的原则,该房产应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房产证只写一方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父母支付首付,由夫妻两人共同还贷,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的,则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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