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写标题。1.标题标明了该条据的性质,写上标题避免持有者在正文上方添加内容,标题书写在纸的顶部,与正文之间不要留空行。2.正确的写法为“借据”。 开头与姓名。1.开始要写上借款目的;2.写上“现收到某某出借的”,表明实际收到现金;3.出借人、借款人的姓名后附身份证号码。 金额和币种。1.金额应既写阿拉伯数字,也写大写数字;2.币种必须写清。 借期。必须明确,并且大写。收尾及日期。 1.写上“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的收尾,避免持有者在正文末尾添加内容; 2.借条正文和借款人签字之间不留空行。 3.日期应写所借款项实际支付日期,并且大写;日期以下的空白纸张最好裁掉。 手续要全。1.借款必须有欠条;2.借款人、出借人必须亲自签名,不能让别人代替;3.借款人自己借还是代表企业借要清楚;4.还钱时要当场索回借条。若对方一时找不到借条,则应让对方当场写下收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