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到期不续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以外,有补偿。经济补偿是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的工资来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