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经营不善导致破产算偿付能力问题吗 |
释义 | 公司经营不善导致破产算偿付能力问题吗 因公司经营不善造成破产、停产,导致国有土地或建设用地未按规定动工、动工不足或其他情形的,这种情况是土地闲置。 目前土地闲置大体分两类,一是企业自身原因如资金不到位、开发策略调整造成的,二是政府原因包括地卖出去之后,征地拆迁没做完,没法开发;涉及城市规划调整等原因造成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第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第二,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 第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申请人依据《破产法》申请法院按照司法程序,进行和解、重整或破产清算的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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