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延长立案期限是我国关于涉嫌经济犯罪的特殊规定,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规定了公安机关对涉嫌经济犯罪的线索应当立即进行审查,且应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于重大、疑难或者复杂的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对于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犯罪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三十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并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疑难、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的线索,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再延长三十日。 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者书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指定期限以内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十五日以内立案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