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政处罚起诉时是否申请停止执行
释义
    一、行政处罚起诉时是否申请停止执行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诉讼以后,原则上不停止执行。但原告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停止执行。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是可以裁定停止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二、哪些情况下不予行政处罚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7:3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