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了解房屋及产权状况,提供相关证件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等;2、卖方提供房屋相关证件后,双方协商对房屋位置、产权及价格、时间、产权等,双方签订一式三份购买合同;3、双方向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申请;4、房地产交易管理部分按交易产权状况个购买对象,双方办理立契手续;5、根据房屋的交易性质;6、双方办完产权变更登记交易材料交到发证部分;7、审核卖方信用,对要交易的房屋估价确定买方额度;8、打余款完成交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