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需分户口,村委会不给开证明,能告村委会吗? |
释义 | 离婚后需分户口,村委会不给开证明,能告村委会吗?离婚后需分户口,村委会不给开证明,能告村委会吗当事人离婚了,户口没转回来,那边村委会来找,应当是督促办理户口信息更正。《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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