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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宅基地分配规定
释义
    农村宅基地分配标准包括耕地面积、土地性质和人口数,未满18岁且与父母居住的成员无法分户。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可通过退出补偿、继承、拆旧或合法转让等方式进行。确权需符合相关规定并经公告、农民集体同意,并按实际使用面积登记。
    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分配的标准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根据每个家庭人均耕地面的多少来分配宅基地;其次,根据不同土地性质和用地区域来进行农村宅基地的分户;最后,根据每个家庭的人口数来确定每家应分配的宅基地面积。另外,如果是以家庭人口数进行宅基地分配的话,家庭人口数量越多越好,但前提是家庭成员已满18周岁且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如果家庭成员未满18周岁且与父母一起居住,则不具备分户条件,也无法进行宅基地分配。
    一、一宅多户怎么确权登记
    在农村,许多房屋建筑的动迁都是有补偿,但前提条件是要合理合法。在农村,一个家庭的情况主要是这样:一是集体内房屋建筑或宅基地的转让收益;二是老人去世后儿女承继的收益;三是一户占地面积不超过标准的土地面积;四是由父母分户所获得。五是户籍回迁申请办理更多宅基地,根据这些方式得到的宅基地,动迁能够获得补偿。
    具体有三种补偿方式,即同意退出补偿、取消现金补偿和产权交换补偿。自愿退出补偿就是指农户同意将自己的宅基地分给有需要的人,其补偿额度因地域而异。
    我国《关于国土资源部进一步加快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行证明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当地分户建房符合条件的,但未分户就另行修建住宅未经批准,符合相关规划的新建住宅占有的宅基地,经公告无异议,并经过本农民集体同意的,重新按规定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后,进行依法确权登记。过分户后,宅基地实际使用总面积不超住宅用地标准的,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依法确权登记。
    继承确权
    因父母去世而继承了父母的住宅,产生了“一户多宅”情况,属合法获得,应予以备案和确权。
    拆旧
    农民申请办理自建房用地时,其原住宅未按照规定拆除的,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自建房总面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之内,依规获得自建房用地批准文件后,即可申请办理确权登记;二是两处自建房总面积超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的,应拆除原住宅,即可给新建筑办理确权登记。
    合法转让
    现有符合要求范围的房屋的,还需购买集体经济组织里别的农民的房屋,以书面形式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并经核查同意,即可进行备案,确权为合法建筑;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进行确权备案发证;已出售房屋的集体经济组织组织农民申请办理农村宅基地新建房屋的,村集体不得通过乡镇进行审核。
    结语
    农村宅基地分配的标准包括人均耕地面积、土地性质和用地区域、家庭人口数等。家庭成员未满18周岁且与父母一起居住的情况下,无法进行宅基地分配。对于一宅多户的确权登记,可通过同意退出补偿、取消现金补偿和产权交换补偿等方式进行补偿。继承确权、拆旧、合法转让等情况下的宅基地也可以进行确权登记。确权登记需符合相关规定,并经过公告和农民集体同意后方可办理。确权登记应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依法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九条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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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9: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