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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诉讼中一方下落不明,如何处理?
释义
    一方失踪,可以宣告失踪后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只要求离婚而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法院应当受理,并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法律文书。无论失踪时间长短,法院都会按照普通程序审理此类离婚案件。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
    一、起诉离婚一方下落不明如何办
    1、起诉离婚一方下落不明,当事人首先要以配偶身份请求宣告失踪,失踪公告六十天后,当事人可以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法律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如果一方失踪怎么起诉离婚
    1、宣告失踪是离婚的理由之一,宣告失踪不是离婚诉讼的前置程序,
    2、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3、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到法院,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文书用公告方式送达。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关系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当一方在起诉离婚时,另一方下落不明,可以以配偶身份请求宣告失踪,并在失踪公告六十天后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使用公告方式送达法律文书。无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该案件。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保障了当事人的离婚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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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1: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