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伙中不同意向第三人转让份额的是否需要自行购买啊请问那条法律有明确规定?合伙中不同意向第三人转让份额的是否需要自行购买啊请问那条法律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合伙中不同意向第三人转让份额的需要自行购买。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三条: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