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注册公司监事是有一定的法律风险的。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注册公司流程有以下: 1、新公司发起人已经签订了发起人协议,约定设立公司的各个事项; 2、新公司已经制定好公司的章程、决定好了公司名称、地址以及营业范围,还有公司的形式; 3、新公司到工商局进行登记相关的登记; 4、新公司股东需要履行好自己的出资义务,完成出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这样规定,有利于充实监督力量,也有利于更好地发挥职工的主人翁作用。至于职工代表的具体比例法律未作明确规定,可以根据公司规模和职工人数等因素由公司章程来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