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车撞了当时没有报案,过后怎么办 |
释义 | 这种情况事后可以报警。 一、被车撞了感觉没事就走了 这种情况对方属于肇事逃逸,依法会承担全部事故责任。这时候受害者只需要记住对方的车牌号码,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报警即可,警察会找到逃逸车主前来处理。即使没有记住车牌也可以报警,警察会通过刑侦技术手段找到逃逸者。 二、被追尾当时没报警第二天报警可以么 发生交通事故当时没报警第二天报警有效。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对于一般的情况,为了能够明确分析交通事故的责任人,一般建议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警。 三、车辆剐蹭报警是多久失效 车辆剐蹭三天报警失效。 当事人没有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向警方报案。要是需要公安机关部门事后处理该事件,公安机关需要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经核实确实存在事故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接受并通知当事人。若是超过了三天之后,则需表明情况。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如果时间过长,这对于调查有着极大的影响。也就是说,在发现该类交通事故之后,一定要记得现场报警,入股时间长了影响案件调查,交警部门的确有可能不受理该案件。 当协商不成功,或者双方就赔偿问题没有达成共识,就需要交警协助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功,那么车主只能够提起诉讼。如果不严重的话,基本上都会私下解决。在车辆遭遇到剐蹭之后,报案并没有时间限制。但是没有现场报警的话,会给交警的工作带来很多的麻烦,甚至找不到责任方,所以交警提醒:最好现场报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下列内容:(一)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二)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三)人员伤亡情况.(四)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以及危险物品的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等;(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第十八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后,应当按原范围撤销协查通报,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撤销布控。 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除依法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并做好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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