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追尾造事者受伤对方未受伤谅解书怎么写? |
释义 | 醉驾追尾造事者受伤对方未受伤谅解书 xx年xx月xx日xx时,司机xx驾驶xx车于xx路段与xx碰撞,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司机受伤,xx没有受伤。案发后肇事者xx立刻向警方报案,随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 事故发生后,xx积极与被害人xx的亲属协商赔偿相关事项,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自愿达成了“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协议书”。xx赔付xx家属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xx元。现已支付了前期全部赔偿款xx元。 对于xx的受伤,肇事司机XX向我们家属表示了深切的歉意,且在经济情况并不宽裕的情况下,积极协商经济赔偿,通过各种途径筹措赔偿款。我们认为其悔过表现良好。作为当事人的家属,我们对于xx的过失行为也能够谅解。因此请求有关司法机关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时从轻判处。 此致 xx县公安局 xx县人民检察 xx县人民法院 谅解人:xx 一、醉驾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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