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审判阶段辩护律师职责 |
释义 | 有下列职责:1.查阅卷宗。2.再次会见,核实证据材料。会见时,辩护人会将被告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同证据进行复核。通过复杂审核和分析过程,如果能够证明无罪的证据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辩护人会作无罪辩护。3.制作辩护词。辩护词是辩护人根据卷宗材料和复核的证据材料对案件的全面评价,是辩护律师从事本案辩护工作以来工作情况的全面总结。4.出庭辩护。开庭是被告人充分行使权利的体现,也是辩护人履行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职责的关键所在。 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有哪些 简易程序是指在基层法院审理案件并且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独立的第一审诉的一种程序。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2.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 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4.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二、刑事质证意见 1、被告人除了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他辩护,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接受辩护任务后,应认真查阅案卷,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向有关人员调查情况,了解和熟悉全部案情分析,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把一切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事实和证据等方面的材料集中起来,使之系统化、条理化,最后写成观点正确、论据充分、说理透彻、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具有说服力的辩护词。这样的辩护词,有助于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辩护人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提出证明其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而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发表公诉词,主要是揭露犯罪社会危害性,阐明提起公诉、把被告人交付法庭审判的理由。因此,双方发言往往针锋相对,各执一端。这样,就可以把问题和矛盾充分揭露出来,使人民法院听到正反两方面的情况和意见,做到“兼听则明”,避免“偏听则暗”,有助于全面地、客观地查清案情,判明真伪,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正确定罪量刑。毫无疑问,这会提高人民法院的办案质量,减少冤假错案。 3、辩护词没有固定的格式。但一般情况下由三部分组成,即序言、理由和结论。在这三部分之外,标题写明“辩护词”或“关于×××(被告人姓名)××(案由)一案的辩护词。”在序言之前,台头写明称呼,写为“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或“审判长、审判员”,怎样称呼,根据法庭组成人员的情况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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