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可以离婚吗,规定是 |
释义 | 对于外地可以离婚吗这个问题,下面我给大家做简要回答。有的外地是可以离婚的。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的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通过诉讼程序离婚,是有可能在外地办理的。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可以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俩常年在异地生活工作,并且有稳定的居所,感情不和离婚时,可以向对方连续居住超过一年的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交被告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或者街道办、居委会、村委开具的《居住证明》。 外地可以办离婚吗 “外地是否可以办理离婚”要考虑这里所说的“外地”是否是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是否是被告目前的经常居住地,或是否是原告住所地并且案件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因为离婚的方式不同,可办理离婚的地点也不同,具体分析如下:1、协议离婚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2、诉讼离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有些例外的情形,可直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被告被监禁的就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所以,综上所述,只要你所在的“外地”属于上述任一地点,则就可在该“外地”办理离婚。 离婚可以在外地吗 离婚可以在外地的。但这里的离婚只能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可以在被告长期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起诉。但是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那么要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就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回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中的某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外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男女一方要求离婚,一方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外地可以办理离婚,如双方都不在原户籍地,只能采取诉讼离婚方式离婚,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起诉。《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可以去外地吗 1、外地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但是协议离婚不能在外地办理。2、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3、诉讼离婚时:(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为经常居住地。但公务、劳务派遣、就医等情形除外。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起诉状及副本去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外地外地人可以在当地起诉离婚 外地人可以在本地起诉离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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