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分罚没财物罪由哪些构成,具体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侵犯职责的廉洁性和国家财产所有权;2.行为人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应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违反国家规定;3.主体为单位;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分析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国家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拓展延伸 私分罚没财物罪构成要素及相关规定概述 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在罚没财物的分配过程中,以非法手段侵占、截留、挪用或私分罚没财物的行为。其构成要素包括:一是存在罚没财物,即有具体的财物被罚没;二是私分行为,即以非法手段进行财物的侵占、截留、挪用或私自分配;三是主观上的故意,即明知罚没财物的性质和来源,有意进行私分行为。相关规定包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私分罚没财物罪的犯罪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处以刑罚。具体规定还需参照相关司法解释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对该罪行的认定和处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结语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侵犯职责廉洁性和国家财产所有权的客体要件,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罚没财物的客观要件,单位作为主体的主体要件,以及明知罚没财物性质和来源的故意主观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私分罚没财物罪将受到刑事追究和刑罚的处罚。确保准确公正的认定和处罚,需参照相关司法解释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 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 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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