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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民币的发行程序及流通领域
释义
    导读: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流通于中国的大陆与台港澳、新加坡等部分国家。下文是银行法编辑对人民币的发行程序及流通领域的详细介绍。 一、人民币的发行程序 中国人民... 导读: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流通于中国的大陆与台港澳、新加坡等部分国家。下文是银行法编辑对人民币的发行程序及流通领域的详细介绍。 一、人民币的发行程序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人民币发行库,在其分支机构设立分支库,负责保管人民币发行基金。人民币发行基金是指由制钞厂解缴、中国人民银行保管的未进入流通领域的人民币。发行基金的调拔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 人民银行的货币发行主要通过普通银行的现金收付业务活动实现。商业银行存取款必须在人民银行开立存款户。人民银行在营业时间内,对商业银行办理现金存取业务。 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存取现金,以开户商业银行为单位办理;开户商业银行下属基层处(所)的现金,由开户商业银行调剂后统一向人民银行存取。 当商业银行基层行处现金不足时,商业银行应填写现金支票,到当地人民银行在其存款账户余额内提取现金,于是人民币从发行库转移到商业银行基层行处的业务库,这意味着这部分人民币进入流通领域。当商业银行基层行处的现金超过其业务库库存限额时,商业银行应将超过的部分填制现金交款单,送交人民银行。该部分人民币进入发行库,意味着退出流通领域。 二、人民币的流通领域 △大陆 人民币在中国大陆地区是法定货币。在中国大陆的所有银行均支持人民币 △港澳 人民币在中国香港和澳门不是法定货币。他们有按基本法自行决定发行的港币和澳门币。但是港澳地区有些商店接受使用人民币交易,而一些香港的银行亦开设人民币窗口,容许市民存入﹑提取或转帐人民币现钞。2003年1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委任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为香港人民币业务的清算行。 △台湾 台湾的法定货币为新台币,所有的买卖交易皆以新台币进行。所以,在台湾境内一般商家不接受使用人民币。台湾法律亦仅认为人民币是 有价证券 ,不具有通货身份。台湾之银行一般均不接收人民币的兑换,但马祖和金门的金融机构、码头及航站分别在2005年10月3日和10月4日开办兑换人民币,每次上限为人民币两万元。2008年7月4日起,随着中国大陆和台湾的 周末包机 等 三通 实现,在台湾本岛可以在金融机构、码头及航站自由兑换但有一定的限度。 △新加坡 人民币清算业务落户新加坡 自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为人民币清算行以来,新加坡成为外国一些媒体关注的焦点。业界普遍认为,新加坡吸收的人民币存款规模仅次于中国内地和香港。有分析指出,目前大量国际贸易使用美元结算,金融危机时美元短缺,造成美元的贸易融资成本提高,而人民币为中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结算提供了新选择。 △其它地区 人民币在朝鲜的外汇商店可以自由使用。 人民币在越南少数地区主要是北部边境可以使用。 人民币在新加坡部分商店可以使用。 人民币在缅甸果敢、佤邦地区可以使用。 人民币在蒙古国被普遍使用。 人民币在俄罗斯与中国边境接壤地区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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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0:3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