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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筑牢电子支付安全防线
释义
    【电子支付】筑牢电子支付安全防线 近年来,我国的电子支付发展非常迅速,并以其方便快捷的服务给中国金融业的传统支付方式带来了极大的变革,但同时,伴随而来的还有频频发生的银行卡泄密和网银大盗等欺诈案件,尤其是去年以来“假冒网站”、“网银大盗”、“快乐耳朵”等事件的连续爆发,使人们对电子支付的不信任进一步加深,安全问题成为制约我国电子支付发展的重要因素。 日前,人民银行发布了《电子支付指引》对银行从事电子支付活动提出了指导性要求。这是继《电子签名法》之后,我国为加强对电子支付活动的规范和引导而推出的第二部相关法规,它的推出无疑是为筑牢我国电子支付安全防线的又一重大措施。 电子支付的安全问题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首先,从技术层面上分析,由于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交易是建立于计算机网络与通讯技术基础之上的,因此其交易的安全不仅有赖于双方当事人更高程度的信赖,也有赖于网络技术的安全可靠。其次,与传统支付方式中银行及其客户的法律关系相比较,电子支付使其和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出现了许多未知的新领域,如网上客户身份认证的主体与方法、无法“面对面”的电子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的确认等。这些领域中的问题,在已经存在的法律体系中难以找到相应的法律规定,银行与客户之间所形成的各种复杂关系常常处于无法可依、无规可循的状态,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矛盾和冲突无法及时解决,风险自然不可避免。 因此,针对上述问题,防范电子支付安全性问题应主要从技术和法律两方面入手。 一方面,银行可以运用技术手段提高其电子支付体系的安全性。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各家银行在安全技术方面已经采取了系统的、全面的防范措施对其电子支付的安全性给予技术保证,如配置网络加密、终端加密、口头加密、电子汇兑、密压等各种加密设计,以防止病毒和非法信息入侵。 另一方面,监管当局可以通过立法,科学、合理、准确地界定电子支付活动中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新型法律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我国从2003年就开始了电子支付方面的立法工作,2004年十届人大通过了《电子签名法》,明确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时隔一年之后,人民银行又推出了《电子支付指引》,对银行从事电子支付业务提出了指导性要求;下一步,人民银行还将继续出台类似指引,以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电子支付业务规则。这一系列举措显示出,运用法律手段对银行机构和客户之间在电子支付业务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调整,已成为我国防范电子支付风险的重要手段。 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电子支付的安全问题往往呈现出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点,因此虽然《指引》中明确了电子支付活动各参与方的权利与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能够消除电子支付活动中的所有安全隐患,未来监管当局还需要继续运用法律手段,对电子支付活动中银行服务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客户身份的认证问题和客户隐私权的保护等问题作进一步的规范,对电子支付的监管任重而道远。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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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7:5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