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小三现金无证据能要回来么 |
释义 | 夫妻一方给小三现金,没有字据的,如果有其他证据能证明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的,另一方可以要回来。 夫妻实行财产共同制,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如果一方出轨私自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钱给小三,这种行为属于单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侵占了夫妻另一方的财产份额。另一方有权向“第三者”追回属于自己的那半份份额。但如果是用个人财产给予小三的,是无法要回的,因为这视为对小三的赠与。 只有掌握丈夫给钱小三的证据,妻子之后才能够通过法律方式追回这笔钱,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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