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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庆房产税征收对象
释义
    

法律主观: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室内游泳池也属于房产。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产权属于不同主体,由不同法纳税人承担缴纳房产税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6、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只要房子进行使用,出租或者销售都是要缴纳房产税的,大家要积极交税,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名合格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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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2: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