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规定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我国法律一直未对私分国有资产或私分罚没财物罪名量刑标准中的“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主要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立案追诉的司法解释进行对改嘴的追诉,该司法解释规定“私分国有资产或者私分罚没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进行操作,即将犯罪数额10万元视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予以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第十一款、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