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交了公积金自己还可以交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单位交社保,如果自己符合交公积金的条件,是可以自己单独交公积金的,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和金额的大小是可以交的。很多公司没有自己的社保和公积金账户都会委托第三方来给单位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这种第三方委托代缴的合作方式是合法合规的。因此公司不交公积金,可以自己去找第三方代缴公司代缴,等后期离职或者等单位开始缴纳公积金了,就可以交在第三方代缴机构缴纳的账户转移到自己公司名下接着缴纳,这种方式不仅让自己能够缴纳足额的公积金,还可以让自己拥有公积金贷款资格。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除了国企事业单位或者上市公司,大部分公司即使给单位员工缴纳了公积金都会按照非常低的基数进行缴纳,要知道按照最低缴纳基数缴纳的公积金,是没有办法贷款到足额的贷款的,想要用最低的公积金贷到最高的额度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就算账户余额再多缴纳时间再久,月缴纳额低了,始终是没有办法贷到足额的公积金贷款的,因此自己交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想要贷款的额度来推算缴纳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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