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拿结婚证”,如果是未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则不属于婚姻关系,不能离婚,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如果是结婚证丢失、损毁的,则可以补领结婚证再离婚。离婚的方式有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