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男女双方离婚手续流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商;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应当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自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