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缓刑期间又犯新罪还能缓吗 1、缓刑期间又犯新罪不能缓刑,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行使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机构予以教育和改造。而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内又触犯了新的罪名,说明其社会危险性大,没有悔罪的心态,应当撤销缓刑,和新犯的罪名数罪并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缓刑期间注意事项有哪些 缓刑期间注意事项如下: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具体内容到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后会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