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级士官退伍安排工作吗 |
释义 | 分情况,不一定。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分配工作的,部队分工作最起码是三级士官。士官,即“职业士兵”,高于士兵(普通士兵)。在我国,士官一般从服役期满的士兵中选拔,也可从军外直接招募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成为士官。满12年或荣立二等功以上,可以安排工作。目前现行的政策,不论是普通义务兵还是士官,不分户籍性质,都是满12年或者伤残、立功人员才安置。 二级士官是士官军衔中的一个级别,属于初级士官,设立于1999年,并于2009年取消,现在应当为中士军衔的级别,二级士官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特有的军衔等级,指志愿兵役制士兵。1999年起,士官军衔设置为一级士官至六级士官。二级士官为初级士官的最高级别。士官工资则包括基本工资、军衔工资、军龄工资、军人职业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会随着军衔的提高而有所增加。入伍后第一年兵基本工资在500元以上,第二年兵600元,转为下士2000元左右,中士2800元左右,上士3700元左右,四级军士长4600元。提拔为尉官4500至4800元左右。二级士官的基本工资每个月则为2000元左右,但是这并不为全部工资 根据规定,志愿兵役制第一期(3年)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二期(3年)服现役的一级士官,晋升为二级士官军衔;第二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三期(4年)服现役的二级士官,晋升为三级士官军衔。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时可以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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